靈鷲山佛教教團履行個人資料保護法告知義務內容聲明

靈鷲山佛教教團(包含靈鷲山無生道場、財團法人靈鷲山佛教基金會會、財團法人靈鷲山般若文教基金會、財團法人新北市靈鷲山慈善基金會、財團法人世界宗教博物館發展基金會,以下合簡稱本教團)為弘揚佛法、公益慈善、社會教化、文化教育等目的,蒐集、處理及利用 台端個人資料,特依據個人資料保護法第八條第一項之規定,告知 台端下列事項,敬請詳閱:

一、蒐集之目的:

本教團基於服務大眾暨進行宗教、非營利組織業務、社會服務或社會工作、博物館、美術館,紀念館、圖書館、出版品管理、公益募款、消費者,客戶管理與服務、志工管理、學員資料管理、促進公共關係或其他合於登記項目及組織章程所定目的需要蒐集個人資訊。

二、蒐集之個人資料類別:
識別類(例如:中、英文姓名、身分證字號、法名、住居所、電話號碼、電子信箱地址、傳真號碼、照片;服務機構之名稱、職稱、電話、傳真、地址、助理姓名、助理電話;收據抬頭)。特徵類(例如:性別、生日)。家庭情形(例如:婚姻)。社會情況(例如:學歷、職業、興趣)。財務細節(例如:年收入、金融帳號等)。其他(例如:緊急聯絡人之姓名、電話、與本人關係;介紹人之姓名、與本人關係;勸募人姓名;祈福內容)。

三、利用之期間、對象、地區、方式:
1.期間:依相關法令就資料之保存所訂保存年限及本教團因執行業務所必須之保存期間。
2.對象:靈鷲山佛教教團(包含:靈鷲山無生道場、財團法人靈鷲山佛教基金會、財團法人靈鷲山般若文教基金會、財團法人新北市靈鷲山慈善基金會、財團法人世界宗教博物館發展基金會)
3.地區:中華民國境內及因執行業務需要之境外地區。
4.方式:以電話、紙本、網際網路、郵件、簡訊、傳真、電子訊息或其他合法之適當方式。

四、依個人資料保護法第三條規定,台端得就本人之個人資料,向本教團以書面或致電(02)2232-1058請求行使下開權利:
(1)查詢或請求閱覽。
(2)請求製給複製本。
(3)請求補充或更正。
(4)請求停止蒐集、處理或利用。
(5)請求刪除。

五、台端得自由選擇不提供個人資料,惟權益將致影響:
台端若不同意本教團蒐集、處理或利用台端之個人資料,或提供之個人資料不完全,關於前揭蒐集目的事務,本教團將無法提供後續完善的相關服務,尚祈見諒。

已詳閱上述須知並願意遵守